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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赶超发展的十条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抓住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历史机遇,推动湘潭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现根据市委部署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要求,就我市文化系统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赶超发展提出如下十条意见。

     1、明确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赶超发展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建设好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客观要求,也是增强湘潭软实力、推进湘潭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全市人民的强烈愿望和湘潭丰厚的历史人文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发展基础所决定的必然选择。全市文化系统各级党政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神圣使命,积极推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大讨论活动,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突破传统桎梏,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创造热情,提升发展能力。争取用不太长的时间,把湘潭建设成文化基础设施完备,文化创新能力较强,文化产业化程度较高,文化生态环境良好,文化特色鲜明,在全省、全国乃至世界都有较强影响力的现代化区域性文化中心。

     2、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把企业管理机制引入到文化单位特别是文化企业。全市文化系统各单位都要在解放思想的讨论中推进改革。
    改革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全市文化系统所属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戏剧创作研究所、群艺馆(文化馆)等单位,在改革中主要是创新机制,优化服务。体现我市地方特色的艺术剧院、演出团体等单位,其改革任务主要是转换机制,引入竞争,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影剧院、电影放映发行、文化经营中介机构,如红月亮、芙蓉电影院、电影公司、演出公司等单位是我市文化系统中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有经营能力者鼓励他们成为市场主体,实现管理企业化。难以继续经营者要依法依规依程序实行租赁、兼并、开发、拍卖等多种形式帮助他们从困境中解脱。

     3、筹备成立四大文化产业集团。一是成立中国(湘潭)演出集团,在集团下设湘潭歌舞团、湘潭花鼓戏剧团、湘潭湘剧团、湘潭管弦乐团、湘潭唢呐艺术剧团,使演出系统成为“一院(艺术剧院)带五团”的文化集团。二是成立中南网络文化产业集团,依托湘潭特有的文化资源、人才优势和全市500家网络经营企业,打造网络文化产业品牌,做好网络小说、网络动漫、网络游戏及周边产品的创作和开发,扩大网络文化产业的实力和影响力,提高网络文化产业增加值。三是成立中国(湘潭)白石艺术创意产业集团,以白石基金会、白石研究会、白石书画苑、白石艺术开发有限公司及有关社团和组织为依托,举办活动、打造品牌、包装项目、组织生产,向外拓展,扩大市场。四是成立中国(湘潭)印刷产业集团,依托行业协会和全市120余家印刷、装潢、包装企业,通过承接印刷产业转移、技术设备更新等有效手段,占领阵地,扩大市场份额。

     4、着力打造具有湘潭特色的文化品牌。以湘潭丰富的历史文化人文资料为题材,创作生产大批宣传湘潭的优秀文化艺术产品。要制订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文艺人才的内在潜能,迅速掀起文学、戏剧、影视、音乐、美术、书法、摄影、曲艺、舞蹈、动漫、民歌等创作热潮,在全市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要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每年办好一次以“湘潭之恋”为主题的民歌演唱会,一次以韶山为背景的“红色文化主题晚会”。创作筹备拍摄以毛泽东、齐白石、黎氏兄弟为题材的大型电视连续剧,并有计划地安排生产以彭德怀、罗亦农、黄公略、陈赓、谭政、吕骥、肖三、蒋琬、胡安国、胡宏父子、秋瑾、曾国藩、王闿运、杨度、刘揆一、刘道一兄弟、八指头陀等历史人物为题材的电影电视、小说、图书等作品的生产,并投放市场。鼓励文化系统生产有湘潭特色、文化含量高的文化精品,并逐步使之形成品牌。

     5、扩大文化的对外开放。文化系统各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文化交流,扩大对外开放。以民间组织为依托,按市场模式运作,每年不定期在台、港、澳地区、东南亚国家举办湘潭文化周,并逐步向欧、美、日、澳等国家和地区发展。成立齐白石文化发展基金会和齐白石研究会,以两会为网络,以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为平台,充分利用湘潭的文化资源和优势,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建立区域文化创新体系,吸引国内外大型财团、大型文化企业、知名媒体、文化名流来湘潭依法投资兴办文化企业,制作文化节目,打造文化品牌,鼓励文化单位和文化产品“走出去”,开发国内外文化市场,扩大我市文化产品的市场份额。

     6、培育、规范和繁荣文化市场。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以及各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发挥湘潭文化优势,着力建设“书画一条街”、“古玩一条街”、“艺术品、工艺品批发一条街”,着力培育和规范艺术品交易市场、书报刊市场和电子音像出版、演艺娱乐、传统工艺品等有形文化市场,培育和发展版权、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无形文化市场,建设影响较大的文化产品专业市场和文化生产要素市场,使湘潭成为文化艺术产品重要的区域性生产和交易中心。

      7、加强城乡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确保城乡居民的文化权益。抓紧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这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在中央和省里的下拨资金逐步到位后,各级文化部门要做好工作,力求使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的配套资金要按中央和省里规定的标准,同步跟进,确保到位。各县(市)区在城(镇)建设中拆除的文化站、图书馆(所)和其他文化设施,必须按“拆一还一”的原则,2009年12月底前补建到位。市博物馆和群艺馆河东分馆建设问题要做好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奠基。

      8、加大文化项目招商力度。尽快编制全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招标目录,制定文化招商奖励政策,积极开展各类招商活动。对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引进的各类文化产业项目和引进的各种资金、物资均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另行制订)。

     9、积极主动、放开搞活。在财政投入和文化事业经费偏紧的情况下,文化系统各单位要主动出击,加大造血功能,文艺演出团体、电影放映单位及文化设施单位,要大规模吸收社会资本、民营资本,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文企联姻,允许文化设施、文化表演团体冠名权拍卖和协商议价合作冠名。
10、鼓励创新思维和创造性工作。全市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在解放思想、赶超发展中要换思维、换脑子,不能就文化抓文化,要跳出文化抓文化,用强烈的产业意识抓文化。开动脑子,多出点子,如果有“金点子”被决策层采用并产生经济效益,将按其效益的百分之五给予奖励。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发布日期: 200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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