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城区文化娱乐场所
管理体制的通知
雨湖区、岳塘区文体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城市两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于2008年3月10日起,我局将城市区舞厅、卡拉ok厅、电游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权移交雨湖区、岳塘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必要保障
文化娱乐场所管理体制理顺后,雨湖、岳塘两区文化市场管理任务将更加繁重,现有的人员、装备已不能满足文化市场监管的需求,两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努力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增加人员编制、增加装备;要切实加强对稽查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装备精良的文化市场管理队伍,为监管好文化娱乐市场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针对目前文化娱乐场所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两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采取集中行动与日常巡查相结合、事前与事后监督管理相结合,把好娱乐场所经营许可审批关,加大对娱乐场所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娱乐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文化娱乐消费环境。
三、创新工作思路,注重监管成效
两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区文化娱乐市场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执法资源,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和方法,要切实加强文化娱乐市场日常管理制度建设,细化、量化各项任务指标,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和日常监管工作的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问责制度
两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娱乐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监管任务。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管好、管活文化娱乐市场。
二OO八年三月六日